GB51060-2014 有色金屬礦山水文地質勘探規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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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1 為了做好有色金屬礦山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工作,正確反映礦區水文地質 T -程地質環境地質條件,科學有效地進行礦山防治水,合理開發礦產,保護周圍水資源和環境,制定本規范。 1 . 0 . 2 本規范適用于地質詳查階段后,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或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的有色金屬礦產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和礦山防治水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 1 . 0 . 3 礦山設計前,應進行礦伏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勘探階段的工作程度難以滿足礦山防治水工程設計需要時,應補充礦山防治水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 1 . 0 . 4 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的任務和程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l 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應詳細查明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及礦床充水因素,應預測礦坑涌水量,并應對礦床地下水資源綜合利用進行評價,同時應提出礦山防治水建議和指出供水水源方向;應詳細查明礦區工程地質條件,應評價礦體及頂底板工程地質特征、井巷圍巖或露天采礦場巖體質量和穩固(定)性,并應分析和評價開采條件下可能發生的主要 T -程地質問題,同時應預測可能出現的主要地質災害并提出防治的建議;應調查評價礦區的地質環境質量,應預測礦床開發可能引發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并提出防治的建議;礦區水文地質 1 幾程地質勘探應為礦床的技術經濟評價及礦山建設可行性研究和設計提供依據。 2 礦山防治水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應針對礦山專項防治水技術方案,進一步查明與礦山防治水工程有關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礦山防治水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應滿足礦山防治水工程設計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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